2011年2月18日 星期五

海外資產申報


很多新移民來, 對於海外資產的申報一直都有疑慮, 不知怎麼申報, 甚至有人誤以為, 海外資產申報是向政府預告自己在海外的資產有多少, 以便將來將資金轉入加拿大時, 可得到政府的認可並可免稅。其實這種觀念是錯的。


 


根據稅法, 海外資產在10萬加幣以上, 並且因為這些海外資產而產生Income時才須申報。  而海外資產包括: 土地, 房屋, 信託, 基金, 貴金屬, 專利, 銀行存款...等。


 


申報海外資產時, 要以市場公平價格為基準來申報.  所以應該要有的單據在報稅時最好準備好, 連平常從海外匯款進來的單據也最好預備好, 但不用把單據寄給稅捐處,  除非稅捐處查稅才要拿出來。 


 


新移民在報到的那一年不需申報海外資產, 第二年才開始申報即可。 申報海外資產時請附T1135表格:


 


http://www.cra-arc.gc.ca/E/pbg/tf/t1135/README.html


 



3 則留言:

  1. 我的理解是,房子是自住沒出租的話,雖然價值超過加幣10萬也無須申報(不會產生income).不知是否正確.
    [版主回覆02/19/2011 08:06:34]沒錯, 也就是說你沒有因為這個海外資產而產生收入的話就不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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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常被 "新移民在報到的那一年不需申報海外資產, 第二年才開始申報即可" 這句話搞得迷迷糊糊!舉例而言,我2010年5月來加,本來就2011年才會第一次報稅;那你講的第二年是2011年或2012年?
    [版主回覆02/19/2011 08:10:36]2011年是申報2010年的稅, 所以不用報, 等到要申報2011年的稅時, 你如果有海外的房租收入, 利息, 股利等, 而且總資產有超過10萬加幣才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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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6afe1844e83e08aedf976397a3f2b7492011年3月20日 凌晨1:52

    我有點不懂~
    假設你海外的房子升值?那賣掉的話就要交稅?
    如果拿那些錢再買另一間房~那需要多繳稅?
    [版主回覆03/22/2011 08:39:18]如果賣掉, 要把賺的50%拿來當Income申報.   因為不是屬於Principal property, 所以就算是賣了再買也是要繳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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