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8日 星期日

Advanced English for the Workplace


Progressive Intercultural Community Services Society(PICS)與Simon Fraser University(SFU)合作, 對新移民就業相關的進階英文課程, 於1/31/2011開課, 所有費用都免費.


 


凡是學有專精的移民, 現在沒有就業, 也沒有領失業救濟金的朋友, 要有一定的英文程度(CLBC 6或以上), 只要符合以上條件的人都可以參加.


 


課程從1/31/2011開始, 為期13週, 上課時間為星期一到星期五, 9:30am ~2:30pm.


課程內容包含了:


1. Introduction to Socio-Cultural Issues in Canada


2. Professional Reading and Writing


3. Communication at Work


4. Navigating the North American Workplace


5. Advanced Listening and Speaking Strategies


 


申請方式:


1. 上網  https://websurvey.sfu.ca/cgi-bin/WebObjects/WebSurvey.woa/wa/survey?45219869


2.  Download 表格填好再傳真: http://www.sfu.ca/community/aew/aew-regform.pdf


      FAX: 778-7825098


 


詳細內容請參考下列網站:


http://www.sfu.ca/community/aew/


 


 



2010年11月24日 星期三

惱人的廣告電話


居住在加拿大日子久了, 難免會收到一些廣告電話或要你捐款的, 有些態度還好, 你表示沒興趣, 他們就跟你謝謝就掛了, 但是越來越多外包的, 尤其是包給印度人的, 死纏濫打的電話越來越多, 很煩人, 家中要是有Caller ID還容易辨別, 要是沒有, 接起電話來就沒玩沒了, 怎麼辦呢?


 


這裡有一個網站, 可以把家中電話和手機電話都登記, 時效五年, 可以隔絕大多的電話, 但如果是從私人家中打來的就沒辦法, 這時也可以上同一個網站, 到Complain about a Telemarketing Call去抱怨這個電話.


 


https://www.lnnte-dncl.gc.ca/insnum-regnum-eng


 



2010年11月22日 星期一

台灣民眾赴加 22日起免簽證

【世界日報 November 22, 2010】


據來自台灣的最新消息,加拿大政府將於今天(22日)正式宣布給予台灣民眾不超過六個月的非工作性質免簽證待遇。

據台灣「聯合晚報」率先報導的消息,台灣方面先於當地時間22日由外交部宣布這項訊息。加拿大政府即日起給予中華民國護照持有人赴加拿大不超過六個月的非工作免簽待遇。




加拿大聯邦政府消息人士亦向本報證實了這項訊息,渥太華將於今天發布新聞稿,而免簽待遇則於22日凌晨起生效。




聯合晚報報導稱,此舉每年可望讓台灣民眾節省4億5000萬元台幣簽證費,預料台灣赴加旅客數量將大幅提升。




對於自台灣移民前來加國但尚未取得公民資格的抵埠移民來說,這項訊息還有另一層的意義,那就是可以迴避楓葉卡的規定,即使並未持有楓葉卡亦可搭機重返加國。




台 灣方面於1993年就開放加拿大國民免簽證赴台,但加國卻長年來並未給予對等互惠待遇。台方近年積極運作協調,今年4月台、加雙方先行簽署「台加青年交流 (打工度假)瞭解備忘錄」,並於本年7月起實施,名額供不應求,後續又增加到700名;復經雙方加緊共同努力,終達致予台免簽的共識。




未來台灣民眾前往加拿大旅遊、探親、洽商、考察及進修將更加便利,預期赴加旅客大增。目前台灣已獲英國、日本、愛爾蘭、南韓、新加坡及加拿大等39個國家或地區給予免簽待遇。




加拿大統計局資料顯示,台灣近年來每年約有近15萬人次訪問加拿大,為加拿大第七大旅客來源國;目前約有1萬5000名台灣留學生就讀加拿大各級學校,每年則約有2500名新留學生赴加拿大,為台灣第四大留學生目的地,僅次於美國、英國和澳洲。




加拿大統計局資料也顯示,2009年台灣與加國雙邊貿易總額達到39億1000萬美元,台灣為加拿大全球第13大貿易夥伴,在亞洲為第四大貿易夥伴。





未持楓葉卡 也可入加境

[世界日報 November 22, 2010]


加拿大即日起給予台灣民眾免簽證待遇,這表示自台灣移民來加而尚未取得公民資格的抵埠移民,今後將有一條迴避楓葉卡規定的途徑,即使未持有楓葉卡亦有可能成功搭機返加入境。

按 照楓葉卡的規定,抵埠移民一旦離開加國國境,從外地搭乘商業交通工具返加時,登機(或登船、登車)前須先出示楓葉卡,否則便不獲准登機,無法返加;要不然 就冒著被拒簽的風險,到加國駐台辦事處去辦一次入境的簽證。以往也有移民先搭機到美國,然後從陸路乘坐私人汽車返加。免簽後只要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便可在無 障礙下登機了。




至於搭機抵加後,抵埠移民若未持有楓葉卡是否可以入境,有移民律師解釋,根據法律規定,只要人已到了加國,當局便要讓你進來;至於後續是否會追究取消你的移民資格,則是後話。




王 仁鐸律師曾在本報的「法理人情」專欄對此詳加闡釋。他指出:「重點是,如果你是移民,那只要你是人已經到達加國,加國便要讓你進來。除非你的移民資格在以 前已被法庭認定你已經失去,或者當移民官寫報告說你已違反五年住兩年的規定時,你沒有在時限內上訴。如果類似的事情尚未發生過,那就算你已經十年未回過加 國,在法律上你仍是加國永久居民,人到了加國依舊可以進來。」




至於入境後後續可能惹上的麻煩,則要看移民官會不會寫報告說你 違例,若發生這種事情,你便要打官司去救身分。王仁鐸說,若未遭移民官報告你違例的話,你重新入境後住滿兩年可申請新的楓葉卡,住滿三年可以做公民。「但 如果移民官寫報告說你身分有問題,他還是必須讓你進來,但你要打勝官司,身分才能最後保住。」王仁鐸說。




王仁鐸指出,以往來 自台灣的移民沒有楓葉卡,便有不少放棄加國的身分去申請觀光簽證,才可以坐飛機來加國。或者有美國簽證,便坐飛機到美國,然後再乘私人汽車從美加邊境進 來。以後台灣成了免簽證國,就不用這麼麻煩了。事實上,早就獲免簽待遇的香港移民,已有不少人走過這條迴避楓葉卡規定的途徑了。






2010年11月21日 星期日

下雪 vs 哈利波特


星期五晚上和孩子去看晚場的Harry Porter, 由於天氣的關係, 戲院不如預期的人多, 大約五成滿, 戲院裡看得正起勁, 沒想到外面的雪也下得正高興, 一出來, 孩子們開心的不得了, 我則傻眼笑不出來, 因為雪蓋滿了車窗與車頂, 我又沒穿雪鞋, 一腳踩下, 整隻腳陷在雪裡.



趕緊把車後除雪的工具拿出來, 還好車上有手套, 要不雙手保證凍僵.  我們大約花了將近30分鐘才把雪清乾淨, 但因為雪還繼續下著, 於是趕緊跳上車慢慢的開回家.


到家已經將近一點, 把車頂的雪再清一清, 雪勢有增大的傾向.


門口的小盆栽都變成"白髮"老人, 看來得將盆栽移到車庫裡.



第二天清晨, 溫度更低, 但是失水氣不足, 所以沒再下.


後院小樹枝上也積滿了雪.



女兒的車也完全覆蓋在白雪下.


路上倒是被鏟雪車清過因此不太難走.



今年家門前有人行道的朋友要注意了, 新的法令已經通過, 下雪時, 門前有人行道的人要在早上十點以前把雪清乾淨, 否則可能會被開罰單喔!


 


p.s. 關於雪地駕駛的注意事項請看這裡:



大雪開車




雪地開車再一章


 



2010年11月17日 星期三

申請公民的有用資料


常常有新移民朋友對於沒拿到楓葉卡是否可以離境困擾不已, 今天正好看到報紙有一篇是大溫地區著名移民律師<王仁鐸>寫的一篇文章, 告訴大家若對移民身份有困惑時, 其實可以在移民局網站找到可依循的條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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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民的有用資料

 




王仁鐸  <溫哥華移民律師>

 

November 16, 2010


 

筆者沒有做律師之前,便知道移民局有一本「天書」叫操作手冊(Operational Manual)。這手冊很有用,讀者如果懂英語,看懂這些手冊以後可以不用找律師問問題。和移民局搞最有效的方法,往往是先看看他們自己的上層是如何指示他們下面的官員辦事。這手冊便是移民官的指引,也是移民的指引。法例則大過手冊,所以手冊不符合法例的要求時,還是以移民法為標準。同樣,因為手冊不等於法例,所以移民官不遵守手冊時,並不代表他違法,只是不照指示辦事。

 


現在舉幾個手冊有用的地方,但讀者要留意的是,手冊的編號日後有時會更改,因為手冊是定期性翻新。

 


1.CP13 第6.4說明公民申請是可以放棄的。有些人申請公民,申請一半補不出材料怎麼辦?這裏說明閣下可以選擇放棄。

 


2.也有些人申請公民後便回自己的祖國去了,但CP5附件「A」便說,這些案件是可能要調查有沒有真正住滿。

 


3.楓葉卡是可以過期後換取的。申請人就算之前沒有住滿,在申請時住滿便可。這點閣下可以在手冊OP10 5.1第七頁找到這說明。

 


4.有加拿大配偶陪同到外國定居的可以保留身分。陪同是不用分誰陪誰之說,總之是一起居住就好,這點在手冊OP10 6.1可以找到。

 


5.數居住在加國的日子是全天或部分在加國的一天也算是全天在加國。這點很重要,因為應該同樣可以用做公民申請的日子計算方式。舉例:如果你7月5日離開加國,7月10日回來。你離開和回來的兩天都算你是在加國。這點在手冊OP10 6.4可以找到。

 


6.持有移民紙的移民繼續是移民之說法。這點筆者以前也不停地在講,只要你的身分在舊移民法時沒有被正式取消過,而且2002年通過的新法後也沒有處理你的話,那除非你自投羅網去找海外移民官判斷身分,不然你依舊是移民,在手冊OP10 13.1可以找到。

 


7.移民就算沒有楓葉卡也可進來,並且一旦證明移民身分存在,可以不用回答問題,邊界和機場的移民官依然要讓你進來。這在ENF4 11.4找到。

 


移民局的網址是www.cic.gc.ca,然後到Publication那一欄,再到Operational Manuals裏面便有各類手冊。CP是公民手冊,OP是海外移民官手冊,EN是執法部的手冊。





2010年11月10日 星期三

秋色




日子忙碌到無暇駐足, 拜科技之賜, 小小的手機也能讓我隨手補捉


映入眼簾的秋色


 



不論是金黃, 亦或是橙紅




垂手可得的美景


願與天下格友共享之~




 






2010年11月7日 星期日

夏令時間結束


夏令時間於今天(11/7)凌晨兩點結束, 時間調慢一個小時, 也就是原本2:00就調成1:00.


要記得調喔, 要不星期一早上上學會太早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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