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2日 星期一

未持楓葉卡 也可入加境

[世界日報 November 22, 2010]


加拿大即日起給予台灣民眾免簽證待遇,這表示自台灣移民來加而尚未取得公民資格的抵埠移民,今後將有一條迴避楓葉卡規定的途徑,即使未持有楓葉卡亦有可能成功搭機返加入境。

按 照楓葉卡的規定,抵埠移民一旦離開加國國境,從外地搭乘商業交通工具返加時,登機(或登船、登車)前須先出示楓葉卡,否則便不獲准登機,無法返加;要不然 就冒著被拒簽的風險,到加國駐台辦事處去辦一次入境的簽證。以往也有移民先搭機到美國,然後從陸路乘坐私人汽車返加。免簽後只要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便可在無 障礙下登機了。




至於搭機抵加後,抵埠移民若未持有楓葉卡是否可以入境,有移民律師解釋,根據法律規定,只要人已到了加國,當局便要讓你進來;至於後續是否會追究取消你的移民資格,則是後話。




王 仁鐸律師曾在本報的「法理人情」專欄對此詳加闡釋。他指出:「重點是,如果你是移民,那只要你是人已經到達加國,加國便要讓你進來。除非你的移民資格在以 前已被法庭認定你已經失去,或者當移民官寫報告說你已違反五年住兩年的規定時,你沒有在時限內上訴。如果類似的事情尚未發生過,那就算你已經十年未回過加 國,在法律上你仍是加國永久居民,人到了加國依舊可以進來。」




至於入境後後續可能惹上的麻煩,則要看移民官會不會寫報告說你 違例,若發生這種事情,你便要打官司去救身分。王仁鐸說,若未遭移民官報告你違例的話,你重新入境後住滿兩年可申請新的楓葉卡,住滿三年可以做公民。「但 如果移民官寫報告說你身分有問題,他還是必須讓你進來,但你要打勝官司,身分才能最後保住。」王仁鐸說。




王仁鐸指出,以往來 自台灣的移民沒有楓葉卡,便有不少放棄加國的身分去申請觀光簽證,才可以坐飛機來加國。或者有美國簽證,便坐飛機到美國,然後再乘私人汽車從美加邊境進 來。以後台灣成了免簽證國,就不用這麼麻煩了。事實上,早就獲免簽待遇的香港移民,已有不少人走過這條迴避楓葉卡規定的途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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