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看到某報有一篇報導, 關於孩童單獨在家的限制, 因為今年來的新移民朋友很多, 所以這篇報導我想對新移民朋友會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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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 10/21/2010]
12歲以下不得獨自在家?
迷思:幾乎每個有稚齡子女的移民抵後,都會有人告訴你:加拿大法律或卑詩省法律規定,12歲以下孩子不得單獨在家,否則被鄰居發現,鄰居可能會報警,警察會介入,甚至連省兒童廳都會開始調查家長是否疏忽照顧子女,更有可能連孩子都被帶走。但是,是不是12歲以下的孩子一定不能單獨在家?又或者超過12歲以上一定可以單獨在家?這些迷思的真正解答,原來比想像中複雜。 來自中國北京住在溫哥華西區的李太,有一個8歲的兒子。來加之前長時間在美國居住的李太說,就她所知,在美國8歲以上的孩子就可單獨在家。不過,她在4年前剛抵時,卻聽到朋友說,加拿大法律對子女單獨在家的要求是12歲,法律嚴格許多,因此平時朋友如果需要外出,就會將兒子送到附近同學家長的家,而同學家長外出時,孩子也會送到她家,家長之間組成「托兒互助」網絡,為了子女的安全,也為了不想觸及這裡的法令。 大部分移民對這條「法令」深信不疑。梁先生兒子前年12歲生日時,還特別舉行慶祝、給兒子買特別的禮物,因為兒子「大個仔」了,可以獨自在家了,很有點「成人禮」的況味。 有些家長以為,家裏有比較年長的孩子,即使有弟弟妹妹是12歲以下的,兄姐都可以幫忙照顧,而家長也可以離開。不過,一對居住大溫的姐弟,姐姐11年級,弟弟9年級,家長臨時回了北京,姐姐雖然正常到學校上課,但弟弟卻趁父母不在蹺課,沉迷於網上遊戲,天天在家足不出門,學校覺得奇怪,請輔導老師上門了解,才發現弟弟不願去學校,姐姐也莫可奈何,弟弟還威脅姐姐不准告狀,所以人在北京的家長,根本不知道兒子天天蹺課。 後來輔導老師打電話通知家長,要求家長迅速趕回,否則要上報家庭兒童廳,讓社工介入,這時家長也嚇傻了,趕緊訂下最快一班飛機回來處理。 該名家長本來以為,留下16歲及14歲子女單獨在家一兩禮拜,應該不會有事。但原來,一旦有事發生,即使他們年過12歲,學校或兒童廳仍可以介入,父母隨時有可能擔負疏忽子女的責任。 迷思一:加拿大法律或卑詩省法律有規定,12歲孩子不能單獨在家。 解說:沒有法律規定。12歲是一般人以為可以獨自在家的歲數,但學校輔導員及警察都認為14歲其實最為安全。 溫哥華市警發言人霍頓(Lindsey Houghton,圖)說,加拿大或卑詩省沒有一條法令,規定幾歲的子女才可以單獨在家,至於有關12歲的普遍認知,可能來自對刑法對12歲以下的犯罪兒童不予逮捕或起訴。霍頓表示,警察其實不太常接獲有關單純只是子女獨自在家的投訴,除非剛好有事發生,例如發生入屋行劫、被舉報種大麻,警察去查案後,偶而會發現有人將年齡太小的未成年子女單獨留在家中。 霍頓說,警察並不會單純以子女的年齡來判斷他們可否獨自在家,必須考慮其他因素,例如家裏的環境是否安全、讓年齡小的孩子用爐具煮食可能會不安全、孩子中是否有年齡較大的兄姐、他們的應變能力如何、萬一遇到緊急事件他們知不知道要報警,或緊急聯絡可提供協助的人等。 大溫中學輔導員龍志光:雖然沒有法律規定孩子單獨在家的年齡,但一般較專業的共識,認為14歲以上的孩子,應變能力已養成,可能比12歲孩子更懂事,等子女14歲才讓他們單獨在家,其實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