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1日 星期六

免簽來加旅客 行前須申請電子許可 2015年4月1日開始實施

免簽來加旅客 行前須申請電子許可

[世界日報 6/21/2014]

成千上萬來加拿大訪問的外國人,從明年4月1日起將需要繳納7元的申請費,這項加拿大政府20日宣布的新政策重要之處不是開徵新費用,而是根據2011年簽署的加、美共同邊界協定(Canada-U.S.perimeter security pact),即將實施電子旅行批准制度(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在該制度下,加拿大邊防當局可以預先取消來自免簽國旅客進入加拿大國境的權利。

加、美共同邊界協定旨在保護雙方安全、維持兩國人員、貨物交流暢通,但在那29點協議中的數項關鍵條款極具爭議,如從下財政年度開始施行的電子旅行批准制度,及加、美國雙方共享出入境紀錄。

加拿大外交部20日說,英國、法國等許多目前享受免簽待遇國家的公民,將來在搭乘飛機抵達加拿大之前,必須預先登入加拿大移民部網站申請電子旅行許可(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 ),費用為7元。加拿大政府說,加拿大邊防人員可以依據申請者填報的資訊,評估申請者是否會對加拿大國家安全構成風險。加拿大政府預期每年將會有約350萬人在移民部網站上申請電子旅行許可。

外交部表示,只有美國公民不需要申請這種入境許可。

根據加拿大政府的統計資料,在2012~13年度,共有7000多名享受免簽待遇國家的公民搭飛機抵達加拿大國境後,因各類原因被發現不宜入境。不准那些人入境的原因包括屬於參加恐怖主義或者犯罪團體、從事間諜活動、觸犯戰爭罪、侵犯人權。以及危及公共健康,如罹患肺結核或者其它疾病。

在實行申請電子旅行許可制度後,不受加拿大歡迎的外國人將在登機前便獲告知。加拿大外交部的公告說,所有否決申請的決定都將在經過詳盡檢討後慎重作出。有些被拒的申請案將轉交加拿大駐外使領館進一步審查,申請者可能會被要求提交支持性文件,和接受面談,以確定申請者是否善意的訪客。

費用7元的電子旅行許可,有效期為五年,或者是直至申請者的護照或是旅行文件到期。

曾有人擔心,加拿大開徵這種新費用對吸引外國觀光客有負面作用,但加拿大政府說,加拿大的申請費比美國和澳洲低得多,很具競爭力。

澳洲早就規定享受免簽待遇國家的公民上飛機前必須向澳洲政府申請電子旅行許可,費用為20澳元,只有紐西蘭公民可以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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